一、新型城镇化面临新问题
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达53.73%,7.3亿城镇常住人口当中,包含了约2.69亿农民工。这些农民已在城市工作,户籍却在农村,他们很难享受城镇居民的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却不愿进城落户,一些城镇居民甚至想方设法把户口迁去农村。
陈东有:省委、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下发《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想当年,“农转非”让多少人挤爆了头,如今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了,从各界反应来看,却并不热烈。您怎么看?
马雪松:最近几年,农民工兄弟对如何解决自己的身份和权益问题又有了新的想法。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司的调查表明, 74%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愿意在城市长期居住但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不愿意“农转非”的主要原因是想保留土地;而想“农转非”的主要原因中子女教育、升学和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两项就超过70%。这是新型城镇化需要面对的一个新问题。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镇化进程,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城镇化呈加快发展的态势。2000年-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6.07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24个百分点。不过,官方统计的城市化率中,不仅包括具有城市户口的常住居民,同时也包括没有城市户口、在城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大部分为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达53.73%,超过7.3亿城镇常住人口当中,包含了约2.69亿农民工。这些农民已在城市工作,户籍却在农村,没有城镇户籍,也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把这些没有城市户口的“城市人口”统计进城市化率,我们以为就是“不完全城市化”,也有学者称之为“半城市化”、“浅度城市化”。
“不完全城市化”的主要特征,就是计入城市常住人口中的进城务工人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没有实现个人的城市化。学界大多数人和政府相关部门一直认为,户籍门槛是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的最大障碍。但是,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其实不然。一方面,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没有父辈对乡土的眷恋,已经离不开城市了;另一方面,不管是已经进城的农民工还是留在乡村的农民,即便已经考入大学的农村学子,他们对城市户口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稀罕、不盼望了!有些此前已经“农转非”了的人还希望将户口转回农村。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去年在南昌县进行的城镇化调查显示,2012年南昌县实行降低城镇落户门槛的政策以来,农转非数量不仅没有出现快速增加,反而呈现了加速下降的趋势。2012年农转非总数为1069人,省内农转非为458人,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8%和41%;2013年1月-2月农转非总数为81,省内农转非仅为25人,继续呈加速下降的态势。与南昌县百万以上人口、近30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规模相比,全县农转非总量很小。
我们在2010年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白云村、红旗村、沿垇村、垇下村、沙河村的调查显示,没有一人愿意“农转非”。
过去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转户口就是转身份”,但南京农业大学提供的近几年数据显示:2011年到2012年,大学新生中不迁户口到校的比例在50%—60%,而到了去年,这一比例达到了73%。调查显示,南京高校普遍出现了此类现象,不迁户口的新生超过了六成。
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城市常住人口在不断增加,而常住人口中2亿多农村户籍人口却不愿放弃农村户籍,不愿完成自己的“市民化”过程。我国城市化正面临更加尴尬的“不完全”困局。
二、“不完全城市化”的负面影响
实现了职业转移,但没有实现身份转变和居住地转移的“不完全城市化”人口,数以亿计,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农村中留守儿童和老人问题、农业生产受到影响、“春运”造成资源巨大浪费、民工荒问题等等。
陈东有: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既有巨大的成就,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如何通过解决他们的身份问题来更好地解决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政府、研究者和农民工自己,都作了很大的努力。目前来看,不愿加入城市户籍这种思想上价值判断的新变化,对农民工自身的务工去向不是没有好处,但使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同时也会产生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表现是什么?
马雪松:实现了职业转移,但没有实现身份转变和居住地转移的“不完全城市化”人口,数以亿计,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留守问题。国家统计局 2014年5月12日发布的《201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度全国农民工为26894万人。由于长期以来的制度安排,绝大多数农民工不能举家迁移进城,只能单独或夫妻共同进城务工打拼,将老人和孩子留在农村。来自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人口约5800万,留守老人多达4000万。
由于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不仅“老无所依”,还要承担从事农业生产和隔代扶养的责任。中国老龄科学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农村60-64岁的老人中,有62.7%的人依然从事农业生产;农村65-69岁的老人中,有47.6%的人依然从事农业生产;即使是70-74岁的农村老人中,也还有29.2%的人在从事农业生产。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就是为了子女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和获得更好的教育,但因为长期在外务工,种种条件限制,子女又不能随行外出,使得留守儿童“幼无所靠”,孩子们不仅安全没有保障,生活没有依靠,学业缺乏指导,由于亲情的失落,人格发育也是不健全的。不完全城市化很可能造成断送一代人的恶果。
农业生产受到影响。农业生产受到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流转机制的不健全,青壮年外出打工,农村承包地无法实现有效的规模经营;二是留守老人由于年龄和文化的局限,只能粗放管理,也无法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生产率;三是撂荒严重。根据最近各地陆续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由于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许多地方耕地撂荒现象不断增多。江西的调查结果也显示,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春运”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农民工候鸟式迁移,造成了我国的“春运”奇观,每年春运期间,几十亿人在城乡奔波,据报道,2014年春运人数超过36亿人次。不仅给交通运输造成巨大的压力,同时也是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巨大浪费。
民工荒问题。每年春季,“民工荒”问题就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尽管造成民工荒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农民工在城市“居无定所”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无恒产者无恒心”,因为农民工没有完全融入城市,没有在城市定居,从而增加了他们的流动性。尽管农民工“用脚投票”对改善其待遇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对企业和农民工个人的不利影响也是明显的。首先,企业没有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活动,有时有了订单却没有工人,无法完成合同;其次,无法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不仅影响生产效率,也影响企业的转型升级;最后,农民工流动频率增大,不能在一个城市稳定就业,也增加了他们的流动成本,降低了他们的收入。
还有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和不利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等方面的问题。
三、人口流动的推力与拉力
人口流动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促使人口流动的力量,即有利于劳动力转移的积极因素,一种是阻碍人口流动的力量,即消极因素。
陈东有:确实,现在的农民不是一窝蜂地往城镇迁移了。那么,造成农民工兄弟作出新的判断和选择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马雪松:唐纳德·博格等人于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了城市化的“推力-拉力”理论。其主要内容是,人口流动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促使人口流动的力量,即有利于劳动力转移的积极因素,一种是阻碍人口流动的力量,即消极因素。在人口流出地(农村)存在上述两种力量,当积极因素占据主导地位时就会将当地居民“推出”土地;反之,当阻碍人口流动的因素占据主要地位时,就会将农村人口“拉住”而留在当地;同样,在人口流入地(城镇)也存在着类似情况。因此,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就是农村“推力”大于“拉力”、城镇“拉力”大于“推力”,从而在城乡之间形成了“推力-拉力”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国城市化过程,有与世界城市化规律相一致的地方,也有其不相一致的地方,不相一致的地方主要是我国的制度安排起了重要作用,而有些制度安排恰恰是不符合城市化一般规律的。目前,不完全城市化的制度安排人为地造成了“推力”与“拉力”的博弈,不仅延缓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同时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利益比较。农民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选择进城务工是因为种田利润微薄,尽管进城务工收入低于城镇企业职工的收入,但进城务工一个月的收入就超过了一亩田种水稻一年的收入。同样,他们选择既进城又保留农村户籍,也是利益的原因。
首先是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益;其次是种粮和其他各种补贴;第三,农民不愿放弃农村户籍还有两个原因,一是集体资产收益,在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没有折股量化到人的前提下,农民不敢轻易放弃农村户籍;二是征地拆迁的收益。
对城市缺乏归属感。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不少人在城市务工10年、20年以至更长的时间,但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不到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城市对农民工和城镇企业职工没有做到“同工同酬同保障”。社会保障水平不仅低于城镇企业职工,同时存在转移接续的困难。对城市没有归属感,城市对农民工的“拉力”仅仅表现在眼前的打工收益上,而缺乏长期迁移的稳定预期。
进城就业农民子女读书难。农民工对随迁子女读书问题的关切甚至超过了对工资收入的关切。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读书问题,中央政府在2003年即有明文规定,以“两个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的就学,即以输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但在许多城市并没有完全落实中央的政策,或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读书增加了许多附加条件。如有的城市对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条件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养老保险、必须居住一定年限,有的甚至必须出示计划生育证明,等等。
住房问题。虽然包括江西在内的各省,都制定了许多政策,将逐步允许农民工住廉租房,购买经适房,但毕竟数量有限,条件也有限制,许多农民工要在城市生活, “天价”商品房又使他们望而却步。
四、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破解困局
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化,仅有户籍制度改革是不够的,还必须创新机制,让他们在城镇享有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并有权有钱逐步购买拥有产权的住房,使其子女享有城镇孩子们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陈东有:江西要求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就必须解决农民工的归属感问题。过去我们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中的问题往往是出现一个,想办法解决一个,但是问题多了,办法不一定设计得出来,所以出现问题的积压。现在看来,解决新问题需要新办法,必须通过制度设计来统筹解决。
马雪松:破解“不完全城市化”困局,必须统筹城乡,创新机制。实践已经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化,仅有户籍制度改革是不够的;同时还必须提高他们在城镇务工的工资收入,明确他们在农村应该享有的权益并保护其不受侵害;还必须创新机制,让他们在城镇享有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并有权有钱逐步购买拥有产权的住房,其子女享有城镇孩子们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等等。
政府让利,增加农民工工资收入。30多年来,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工资收入却长期低于城镇职工,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劳动制度原则。
政府应当改革税收政策,向企业让利,特别是向中小企业让利,使企业有增长农民工工资的利润空间;然后,通过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同工同酬同保障,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
创新土地制度,深化农村产权改革。首先要确权颁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动态平衡:将“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农房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等用权属证的形式确权到户,使之成为农户法定的资产,实现农村资源向资本的转变;确定权属的农房及宅基地,在设定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入流转交易市场,获取现金,进城购房;确权后没有进入市场变现的,应与村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用政府补贴的形式,鼓励农户搬迁到中心村或置换为搬迁安置房;当然,这种搬迁必须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
其次是完善耕地流转制度。对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颁证,允许农民即使获取城镇户籍也不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成立土地流转的相应机构,建立流转制度和程序,这样,既维护了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又扩大了土地经营规模。农村只有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使种田能手返回农村,才能避免农村的“空心化”,才能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最后要对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明确农民的股权。农民进城后,股权不变,成了市民后仍然可以参与村集体的股份分红。当然股权也可出让变现。使进城农民(包括农村户籍的大学生)没有失去利益的后顾之忧,安心进城,带资进城,体面进城。
多措并举,完善进城农民的住房保障体系。农民转化为市民,仅有职业的转换是不够的,仅有空间的流动是不够的,即使加上户籍身份的转换也是不彻底不完全的。如果进城农民不能在城市定居,不能举家随迁,不能获得可靠的社会保障,就不能最后完成市民化的过程。所以,在进行户籍改革的同时,一定要进行住房和社会保障的配套改革。
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建议进一步放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条件,取消劳动用工合同、养老保险凭证等硬性约束条件,只要能证明其农民工子女身份,就应该让他们与城市孩子享受一样的义务教育。同时,要根据城镇化进程,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作好学校网点调整、师资力量配备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真正满足城镇化对教育的要求。
嘉宾名片
马雪松,1953年7月生于江西南昌市,现任江西省社科院二级研究员、江西省首届文化名家。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主持完成两项国家课题和十几项省级课题。出版《特大洪灾与社会控制》《从盲流到产业工人》《小城镇建设概论》等著作十余部,论文八十余篇。
特约主持人名片
陈东有,1952年冬生于江西南昌市,祖籍江西丰城。南昌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69年初中毕业下放农场劳动,1984年本科和1990年硕士毕业于江西大学中文系,1997年获厦门大学史学博士。现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主要从事文学史、社会经济史和管理学的教学与研究。
(说明:本文原刊《江南都市报》专栏“江南新视野”第48期,2014年6月23日,责任编辑:黄铭、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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