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网讯 37岁的村官熊某因染上吸食毒品麻古、赌博等恶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95万元。近日,经青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没收被告人熊某的赃款195万元。
熊某自2005年以来就一直担任昌东某村村支书。2006年至2013年期间,熊某在该村拆迁安置农民公寓建设工程及拆违、控违工作的过程中,收受建筑商、村民等人共计19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村委会基层组织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4万元,在结算村办公楼工程款方面给予关照。(徐惠 记者 辜砚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