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审批权下放?
胥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的轨道交通建设的程序非常复杂。从上报项目规划到正式获得批复,一般大约需要8~12个月的时间。
在国家大力倡导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此次南昌地铁未批先建事件,也引发了轨道交通建设的程序是否可以进一步优化的讨论。
200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申报修建地铁(大运量轨道交通)的城市要符合以下标准:城区人口应在300万人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每小时3万人以上。
近年来,关于地铁项目审批权下放的呼声此起彼伏。一位受访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经济和人口发展,10年后的今天,符合修建地铁标准的城市已多如牛毛,城市轨道建设的门槛就会成为一些城市发展的阻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应是大势所趋。
胥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地铁是特大项目,审批权在国务院,所以审批过程要从地方层层上报到国务院。向上报批时,相关城市首先要在符合本城市的综合规划的标准下,完成专项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进而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形成《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含有环评、城市规划等内容。副省级以上城市可以直接上报到国家相关部委。但是南昌不是副省级城市,所以要先上报到省厅相关部门。”胥明说,只有环评算是一个特例。“环评是可以直接到环保部里的,不过也需要省环保厅对我们协调指导。”
胥明提到,国家要求重大决策都要征求民众意见。在地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部门非常多,所以征求民众意见的工作量也非常大。
胥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上报规划到获得批复的周期之所以漫长,也与相关城市需要反复修改材料有关系。“相关城市编制的资料报上去后,因为地方上的工作人员站的高度不够等原因,可能被发回来要求修改完善,甚至会反复修改。这也是拉长周期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胥明认为,坚持重大工程的审批制度是必要的,因为审批的目的在于避免无序建设,达到国家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可以通过审批来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周期,这种程序也是国家控制地方债务的一个手段。”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最近国务院已经开始下放部分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批权限。
2015年6月30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今年以来中国重大工程建设的相关情况: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符合国家建设地铁标准的城市有39个,总规划里程超过7300公里。预计到2020年,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数量会达到50个。
此次会议还透露,从2015年5月起,国务院已经下放部分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批权限。此前所有建设规划都要经过国务院审批,由国务院总理亲自把关。但现在除了首轮规划继续由国务院批准外,后续二三期建设的项目将由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联合审批。
陈宏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中国谈论简政放权已经有10多年了,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简政放权到底怎么简,怎么放,还面临很多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希望南昌地铁这个事件,可以对促进简政放权起到一个推动和借鉴作用。”(周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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