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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纪委对陈阳霞、程子亮等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全省予以通报。

  经查,2016年7月27日,原赣州市定南县委书记陈阳霞到省纪委报到上班,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因陈阳霞调任省机关工作、被提拔副厅级干部,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决定8月4日晚请陈阳霞吃饭,并邀请他们曾一起在国外参加培训的省直机关另外两名干部参加。程子亮与省旅游集团副总经理黎友才商议,将该吃请安排在南昌市某私营企业主刘某某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用于自己接待私人朋友、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应黎友才请求,程子亮还邀请了省委组织部另一名干部参加。当晚饮用的红酒由黎友才个人提供,其他费用由刘某某个人承担。

  陈阳霞、程子亮等人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了党的纪律。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陈阳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终止其省纪委副厅长级室主任试用期,调离省纪委机关;给予程子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职务,调离省委组织部;给予黎友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与聚餐的省直机关三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陈阳霞、程子亮等人身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在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置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顾,组织和参与在私人会所吃请活动,性质严重,影响很坏。对陈阳霞、程子亮等人的严肃处理,充分彰显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体现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坚决态度。

  通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的通知》(赣纪字﹝2016﹞28号)精神,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会所中的歪风”。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廉洁定力,遇事三思而后行,谁抹不开情面、逾越纪律底线,谁就要受到纪律的惩处,为此要付出沉痛的代价。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执纪者更要严格守纪。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为戒,杜绝类似错误,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做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的表率。

  通报强调,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私人会所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会所中的歪风”死灰复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的特别是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组织和参加在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吃请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坚决按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纪律严肃处理。对此类问题多发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