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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鄱阳县石门街镇石门村委会骗取、私分国家种粮补贴;婺源县珍珠山乡莲子滩茶场党支部原书记胡高升挪用惠农惠民资金;横峰县姚家乡后占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报账员柯修春帮助村小组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月15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上饶通报4起惠农惠民资金腐败案件。

  这4起案件分别为:

  鄱阳县石门街镇石门村委会骗取、私分国家种粮补贴

  2012年,石门村委会以陈某、张某等10余户村民名义虚报粮补面积183亩,套取国家粮补资金66246元。村党支部书记曹昌南、村委会主任曹中寿、村党支部副书记姜金胜、村民兵营长蔡森林、村支委胡幼娥等5人将其中15000元予以私分,每人分得3000元。同时,曹昌南还存在骗取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今年8月2日,经鄱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曹昌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曹中寿、姜金胜、蔡森林、胡幼娥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上交财政。

  婺源县珍珠山乡莲子滩茶场党支部原书记胡高升挪用惠农惠民资金

  2011年至2014年,莲子滩茶场违规挪用危旧房改造资金58.25万元用于村办公楼和道路建设;挪用油茶新造项目资金2万元和毛竹低改项目资金1.5万元,冲抵招待费、租车费等开支;弄虚作假以村民名义骗取救灾救助资金5400元。胡高升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今年7月22日,经婺源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高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珍珠山乡党委免去其莲子滩茶场党支部书记职务。

  横峰县姚家乡后占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报账员柯修春帮助村小组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013年11月和2014年12月,市民宗局、市财政局下拨给横峰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4万元,用于该县姚家乡后占村兰家畲族村民小组建设菜牛养殖场。资金到位后,柯修春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制作虚假工程资料的方式,帮助兰家畲族村民小组将该项目资金4万元套出,用于建设文化活动中心等其他项目支出。

  今年7月4日,经横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柯修春党内警告处分。

  弋阳县漆工镇黄家源村党支部书记黄冬林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违规收取“建房管理费”

  2012年至2014年,黄冬林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漆工镇经管员郑青松(另案处理),以黄冬林及其两位哥哥的名义虚报种粮面积,共套取种粮补贴22187.96元。其中,黄冬林分得18187.96元,郑青松分得4000元。2014年8月以来,黄家源村还向危旧房改造户违规收取“建房管理费”,按1000元/户的标准,共收取9户计9000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黄冬林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今年8月3日,经弋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冬林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