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收受建筑商陈某某380万元贿赂
昨日下午,公诉人又拿出了第二组新证据,宣读了被告人周文斌本人关于收受另一个建筑商陈某某(音)380万元贿赂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词等证据,陈某某承建了南昌大学新校区约2.5亿元的工程。
周文斌在供述中称,2004年12月底的一天中午,陈某某拿着一个大纸箱来他办公室,当时周文斌感觉他比较紧张,就安慰了几句。陈某某说了一些感谢的话,就将纸箱留在了办公室的地上离开了。周文斌随后打开纸箱,发现里面满满都是钱,数了数共有100万元。
2005年12月底的一天,陈某某与周文斌相约在洪都北大道一家高档酒店停车场见面,陈某某说了一些拜年的话,表示公司资金最近有点紧,希望他帮忙照顾一点,随后将装有现金的大纸箱放进了周文斌的汽车后备厢。回到家后,周文斌发现大纸箱内有100万元。周文斌称第二天妻子吴某发现钱后,曾经劝过他“谁的钱都不要收,以后注意点”。
2006年12月底的一天,陈某某带着纸箱来到周文斌的新办公室,寒暄几句后,希望周文斌在工程款方面多照顾点,周文斌让其放心,表示会对重点项目多照顾。事后,周文斌发现纸箱里有80万元。
2008年1月的一天,陈某某与周文斌相约在红谷滩的丹凤轩(音)停车场见面,希望周文斌在决算方面多照顾一点,因为建筑材料如水泥、钢筋涨价幅度比较大,而且工人们年前都在等工程款发工资,否则会闹事。之后,陈某某给了周文斌一个布包,里面装有50万元。
2008年9月中旬,陈某某提了一个纸箱子去周文斌办公室,希望周文斌在工程款和项目决算方面多关照,并称自己在昌大的项目做完了,要去外地做工程。之后,周文斌发现纸箱里面有50万元。
辩
周文斌当庭承认收了10万港币但称790万人民币全是自己虚构
面对公诉人举证,周文斌当庭只承认在香港收了10万元港币,对另外790万元人民币与20万元港币的供述予以否认,表示都是自己虚构的,虚构是为了不让刚做完手术的妻子受苦被逼供。
周文斌表示,当时自己带去香港的两个招商引资项目其实是早就已经落实的,只不过在香港签个字。在香港期间,林某某表示香港的东西贵,“他不知道买什么给我,就给了我10万元港币。”
周文斌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取过林某某给的410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港币。对于公诉人举证的陈某某多次行贿380万元人民币,周文斌表示“一滴水未喝,一分钱未拿”,所有都是他虚构的。
同时,周文斌对林某某证词中出现的“电话索要现金”一说提出异议,表示这个场景是存在的,但自己并未电话索要林某某现金。当时已经是晚上7点多,自己和一帮深圳校友在酒店咖啡厅聊天,就打电话约林某某一起来坐坐。林某某当时带了一瓶路易十三来,大家在一起喝酒聊天到很晚,喝完酒林某某才走了。周文斌表示,自己根本没要钱,而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方不可能送钱。
面对多位证人证词中出现的“重点项目”、“重点单位”等词,周文斌表示自己从未说过,不管是在会议场合还是非正式场合,自己从未提过这些话。
周文斌称,如果是在正式会议场合,一定会有会议记录,调取这些记录就可以证实他有没有说过要照顾所谓的重点项目的话;如果说他是在非正式场合提出的,那么他多年来与学校项目部门负责人见面谈话,总会有一两个人写了笔记,可以调取笔记内容,看他是否提到过关照“重点项目”的内容。周文斌表示,“只要能拿出来一次(证据),我就全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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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周文斌穿“号服”家属情绪激动一度被请出法庭
昨日下午开庭前,旁听席上几位女家属出现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多次向审判长发问。13时30分,当周文斌出庭时,一位女家属当场激动地站起来质问为何还没宣判,周文斌就要穿囚服,表示这是不尊重人的一种表现。
审判长随即就囚服一说进行了解释,称这是“号服”,不存在对被告人歧视。不过这个说法并未得到周文斌及其家属认可,一个情绪激动的女家属当即在法庭上大声反驳并表示不满。审判长多次警告无效后,要求法警将这名女家属带离法庭冷静一下。数分钟后,记者看到情绪平稳后的女家属又回到了庭审现场。
公诉人举证周文斌受贿时间地点金额
1
时间:2005年4月
地点:香港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10万元港币
2
时间:2005年端午节前
地点:周文斌办公室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20万元港币
3
时间:2005年中秋节前
地点:周文斌办公室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10万元人民币
4
时间:2006年春节前
地点:周文斌办公室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30万元人民币
5
时间:2006年6月或7月
地点:深圳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50万元人民币
6
时间:2006年中秋节前
地点:缺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20万元人民币
7
时间:2007年5月或6月
地点:工地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8
时间:2009年夏天
地点:前湖大厦旁停车场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9
时间:2010年9月
地点:缺
行贿人:林某某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10
时间:2004年12月底
地点:周文斌办公室
行贿人:陈某某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11
时间:2005年12月底
地点:洪都北大道一酒店
行贿人:陈某某
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12
时间:2006年12月底
地点:周文斌办公室
行贿人:陈某某
金额:80万元人民币
13
时间:2008年1月
地点:红谷滩丹凤轩
行贿人:陈某某
金额:50万元人民币
14
时间:2008年9月中旬
地点:周文斌办公室
行贿人:陈某某
金额:50万元人民币(实习生 李林 首席记者 张宁江 记者 刘永波 魏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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