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民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及早发现传染源和控制疫情传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玉山县经研究决定开展区域核酸筛查。

  而有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道听途说,脑洞大开,制造和传播不实消息。

  2021年11月10日傍晚,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有人发布了一条不实消息,内容为“接通知,今天下午5点,全县小区、村庄封闭”,并配上玉山县城七里街文昌阁城楼的图片。一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玉山县公安局及时介入调查,迅速查明发布信息者,系玉山县紫湖镇人查某。随即,网安大队将查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查某从事电商销售工作(开淘宝店),2021年11月10日下午,他和朋友聊天,朋友说玉山的小区要严格管控了。查某听说后,为博人眼球,吸引人关注他的抖音号,立即凭空想象,编辑了上述信息,通过他自己注册的抖音账号向社会发布。

  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查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就此事写下了《检讨书》。

  玉山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应做到谨言慎行,对于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要随意猜测,更不要将自己猜测的信息当做事实到处传播,否则将触及法律的红线,严重的要承受法律的制裁。面对疫情,我们要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切疫情消息,要以官方发布的为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前,玉山县正在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通告》如下:

  玉山县关于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经研究决定,开展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范围:

  1、11月11日13:00—21:00

  2、范围:全县范围内

  二、要求:

  1、24小时内进行了核酸采样和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参加本次核酸采样;

  2、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健康码”;

  3、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4、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采样后立即离开,不走回头路。

  三、请所有在玉山县的居民,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安排,有序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确保应采尽采、应检尽检。采样前请自觉扫二维码录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酸检测登记,以便提高采样检测工作效率,减少人民群众不必要的排队等候时间。

  玉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玉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