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
非法办证属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女子被认定诈骗
2014年12月30日,袁某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4日,王某被刑事拘留。
2015年5月28日,萧县检察院以袁某犯滥用职权罪、王某犯买卖国家证件罪,向萧县法院提起公诉。
萧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徇私情,超越职权擅自为他人办理身份证,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庭上,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要求对其从轻处罚。袁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袁某办理刘红梅的身份证是经过派出所授权的,不存在滥用职权。
2015年7月16日,萧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0个月;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阮某因犯诈骗罪,也于2015年8月20日被江西省婺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庭上,阮某对指控无异议,只是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被抓后,她退赔给受害人1万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定阮某归案后坦白罪行,退赃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
文/记者 江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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