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副局长肖勇斌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吉安市吉水县工商联主席李静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抚州市崇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震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赣州市兴国县卫生局副局长谢兰茂收送节礼,受到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5.赣州市寻乌县罗塘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蓝碧波滥发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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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副局长肖勇斌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吉安市吉水县工商联主席李静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抚州市崇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震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赣州市兴国县卫生局副局长谢兰茂收送节礼,受到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5.赣州市寻乌县罗塘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蓝碧波滥发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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