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抚州8月12日电(通讯员 卢瑜珺 朱姝) 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后,近日,江西省乐安县审计局原局长陈党保被临川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

  经查,陈党保在担任乐安县审计局局长期间,利用对该县财政拨款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的职权便利,通过改变审计规则、违规决定增加已核减的工程结算资金等手段,导致该县财政资金多支出60余万元工程结算款。陈党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审计职权,不正确履行审计职责,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此外,陈党保在审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工程承建商邹某、元某、王某等多人贿赂共计13.56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该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