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 证明啥不重要,关键要有公章

  受访的居委会人员均向新快报记者强调,居委会真正能证明的只有该机构能查实的事实,比如计生、户籍、新生儿入户等。对于居委会没办法查实、掌握的证明要求,通常他们会向居民作出解释,引导居民走其他途径去收集证明文件。

  可是,如果居民或者相关部门一再坚持要居委会开证明,而居委会又不能“睁眼说瞎话”,那怎么办呢?有居委会人员称,只能作“模糊化”操作。

  比如上面提到要换残钞的居民,老李说最后只能写上“某某是某某社区居民”,再盖一个居委会公章。海珠区一个社区有居民租公租房需要续租,房管部门要求居委会证明该居民一直居住在公租房内,居委会只能开出“某某地址在本社区,户籍信息上显示是公租房,某某居民是本社区户籍人员”的证明,然后加盖公章。

  居委会人员说,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样的“证词”与需证明的事项显然不直接相关,甚至不能算是证明。“可是,盖上了居委会公章,这样模棱两可的证明居然有效了,看来,相关部门和居民就是需要居委会盖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