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豫章后街(即百姓常说的“蛤蟆街”),在1926年的《南昌市全图》标明为:道尹署后街,东接右营坊、西连大士院。据《南昌府志》(同治12年)记载:在清朝末年,这条街叫作“府后”(即“南昌府的后面”)。《南昌市地名志》(1992年版)记载:东起象山北路、西至胜利路。长315米、宽4.9—6.6米。东段有一支巷通南昌商场。西段有一支小巷向南延伸,无通道。现在,这两支小巷已经消失了。
南昌的民间流传一句话:“先有南昌县,后有南昌市”。此话千真万确。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豫章郡辖18个县,南昌县得名,寓有“南昌昌盛”“昌大南疆”之意。
王莽篡位,汉朝名称全改,一个都不留。国号改为“新”,“豫章郡”改为“九江郡”,“南昌县”改为“宜善县”。东汉时,又拨乱反正,全部恢复。
唐朝武德八年年(公元625年),设洪州都督府,辖领4县:豫章县(今南昌、新建、进贤)、丰城县、建昌县(今奉新、靖安、武宁、修水)、高安县(今高安、上高、宜丰)。从此开始,南昌也叫作“豫章”。
公元959年,南唐中主李璟改洪州为南昌府。“南昌府”的名称从此开始。南昌府辖领7县:南昌县、丰城县、奉新县、靖安县、武宁县、分宁县、建昌县。
公元981年,把南昌县西北划出重新建立一个县,因此名称“新建县”。公元009年,南昌府辖领8县:南昌县、新建县、丰城县、进贤县、奉新县、靖安县、武宁县、分宁县。此后这种区域建置基本未变,延续近千年,一直到清朝末年。南昌府衙门的遗址就是今天的省政协大院。衙门朝南,所以其北墙之后的街曾经就叫作“府后”。
南宋孝宗时期,南昌府一度改名“隆兴府”。所以,南昌也叫过隆兴。
中华民国建立之后的1912年,全国废除府、州一级建置,只保留省、县厅两级政权。1914年,在省和县之间加设“道”。全省设豫章、浔阳、庐陵、赣南4道。豫章道辖领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南城、黎川、南丰、广昌、资溪、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余江、上饶、玉山、弋阳、贵溪、铅山、广丰、横峰23个县。豫章道尹公署延续设清朝以前的南昌府衙门。
1926年12月,南昌设市,成立南昌市政厅,后改为南昌市政府。其管辖范围很小,基本上不超出老城区的范围。
1930年,道台官制被废除。于是豫章道尹公署原址就建成了南昌市第一个公园——豫章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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