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食堂的菜牌上出现了一道新菜式:红烧凤爪。每人一份,荤菜并无其他选择。打开饭盒的盒盖,许多残肢凌乱地伸展在酱汁里,令人心头立时打了个寒颤。我迟疑着落下筷子,夹起一块举到眼前。看样子这是一只鸡爪的无名指和小指,连带着一小块鸡爪掌心被俗称为“掌中宝”的肉块。鸡肉饱蘸汤汁,呈现出鲜艳的绛红色。皮肤表面连绵的微小凸起清晰可见,骨头的断口尖锐,指甲锋利地指向前方。我试探着把一只指头放入口中,用牙关摸索到骨节之间的韧带,奋力咬下。“喀嚓”一声脆响后,两节骨头分离开来,包裹它们的皮肤组织和韧带组织成为了下饭的菜肴。它尖利的指尖划过我的口腔内壁,我顿时失去了挑战它的勇气,泄了气一般用筷子胡乱翻着旁边的莴笋片。偷眼看去,它们有的比着“V”字形,有的甚至翘着兰花指,这样的场景让我口中的蔬菜也失却了鲜香。我终于悻悻然地放下了筷子,好吧,这顿饭看来是没法继续了。
不知道最初是哪位风雅之士想到把鸡脚称为“凤爪”,就像猪耳朵被称为“顺风”,猪舌头被称为“招财”一样,美则美矣,但虚无缥缈让人摸不着头脑。记忆里我第一次吃到这玩意是在一位好朋友的10岁生日宴会上。当时这位家境比较富裕的小男孩热情邀请我们到他家去做客。午餐时分,他妈妈除了端出一个巨大的奶油蛋糕之外,还亲自下厨做了一道又一道的好菜招待这帮小朋友。我们自然是吃得满嘴流油不亦乐乎,可是当这道菜上来时,我愣住了。
“阿姨,这,这是什么?”
“这是鸡的脚啊!但是你要记住哦,不能叫鸡脚,要叫凤爪,这样才好听。”
我还记得那位漂亮的阿姨一边向我解释,一边热情地夹了一只完整的鸡脚放在我的白米饭上方。从小吃来自北方爸爸烧的菜的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菜肴。面对阿姨和蔼的目光,我十分艰难地从大拇指啃到小指,一边啃一边胡思乱想 ——这只鸡就是用这只脚满地乱跑的?也不知道它一辈子洗过几次脚?我啃啊啃啊,直啃到满桌的小朋友都下楼去跳皮筋了,尚未掌握窍门的我还在狼狈地埋头啃着。那位阿姨几次想要收拾碗筷又只好放下,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之后说:“你要是实在不会吃就剩着吧。”我如释重负,欢快地把那只鸡脚扔在桌上,扒完了剩余的米饭。离座时,只见那只鸡脚森森白骨上仍有几处皮肉覆盖,说不出的恐怖。自此我对这种有着美丽名字的麻烦物事敬而远之,口拙又联想力丰富的人实难消受它啊。
超市里有售一种小包装的山椒凤爪。一只鸡爪被切碎后,和几只尖细的野山椒一起密封在一只小小的塑料袋中。袋内被悉数抽光了空气,鸡爪和山椒隔着塑料袋轮廓分明。据说这种零食销量居高不下,是居家旅行必备良品。而我则好奇地揣测,要什么样的伶俐口齿,才能随身携带鸡爪而且啃得利落好看?前不久逛中山路,我居然发现有小摊贩在手推车上安装了一只玻璃柜,里面无数的鸡爪和野山椒浮沉在糟卤液体中。一眼望去,鸡爪玉白、山椒碧绿,密密麻麻,好不壮观。想着逛街的时髦女郎随手买上几只,红唇轻启、眼波流转、贝齿开阖,该是何等风情!这光景让我顿悟,也许一种食物有个美丽的别名,恰恰来自红颜们的画龙点睛。我等只爱大口吃肉的俗人,断没有当街大啖此物的耐心和信心。
几年前宁瀛导演拍了部电影《无穷动》,其中洪晃、刘索拉等几个中年女人聚在一起,每人足足用了20分钟的时间各啃了一只鸡爪。那张牙舞爪的姿势、含混不清的喉音让银幕外的我目瞪口呆。过后我虔诚地找来影评学习,专业人士说,那鸡爪象征着欲望,象征着想要攫取一切的手。我回味着我竟然花了20分钟时间隔着银幕旁观一帮可望而不可即的名女人啃几只内涵如此丰富的鸡爪,不禁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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