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2月17日下午,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当日起南昌市直机关和各县区参改单位取消车辆全部进行封存。取消的公务用车将被如何处置?今后,公务车使用流程又是怎样?17日,记者了解到,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保留车辆将统一更换尾号为“G”号段车牌;今后公车驾驶员只凭派车单开车,若改路线等需沟通。

  处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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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记者了解到,公务用车改革本着应改尽改的原则,凡属参改单位户头的车辆或参改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中记载反映的车辆,都必须纳入车改范围进行处置。严禁参改单位将车辆转移过户给非参改单位或个人。

  改革方案提出,对取消的公务用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过程中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财政。其中,中央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省垂管部门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市、县(区)车辆处置的收入上缴同级国库。

  据悉,车辆采取车、牌分离方式拍卖,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保险随车。车辆成交价原则上不得低于鉴定评估价。拍卖机构要协助成交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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