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1月19日电(通讯员鲍观升 何文汀)江西省九江县一女子刘某为筹集赌资和归还个人债务,以购买门面、办厂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许以高额利息,诈骗多人财物共计257.5万元。近日,由九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刘某以取得九江县恒城沙河农贸市场销售代理、购买九江县恒城沙河农贸市场三楼市场门面、办根雕厂需要资金周转等各种理由,许以高额利息,骗取蔡某、方某、胡某等九人的信任,向其非法集资共计257.5万元,所得款项均被用于赌博、归还个人债务及支付先前集资的利息等,至今无法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向多人集资共计257.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