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政府通过《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根据规定,只要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新规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消息一出,引来一大波舆论关注,对于众多深受痛经折磨的女性来说,这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是,这一规定也带来了争议,如在微博等平台,就有网友评论:“初衷是好的,但是以后女性就业恐怕更困难了。”,也有媒体表示此举对女性“过度保护”之嫌,是一种变相的性别歧视。种种议论,各方都各执其理。为此,新浪江西小编搜集了下关于女性生理假期政策的相关资料,看看“痛经假”到底孰是孰非。
江西:女性生理假期福利早已有之
据媒体报道,“痛经假”这一新词并非首创,而国内针对女性生理期设定假期的规定多地也早已有之。如2005年9月修订的《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便规定,对从事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建筑和一级以上(含一级)高处作业,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等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给予休假2至3天,并相应减少劳动定额,不影响各种奖励和评比。
不过,即便如此,女性生理假期并没有成为大众的普遍认知。直到如今安徽重新立规,这一女性专属的福利假期才重新进入公共视野,不过,早有这么多年却仍没太大“存在感”,也侧面反映了该规定的实施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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